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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中国海事仲裁事业 共促海洋强国建设

来源: 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:2019-12-09 4:52:22 PM 分享至:

12月6日,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海仲”)举办的“发展海事仲裁事业,共促海洋强国建设”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。本次会议为纪念中国海仲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,邀请来自政府部门、最高院、仲裁界、学术界、企业界、律师界领导和知名专家近50人参会。
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、中国海仲副主任卢鹏起在开幕致辞中表示,海运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,为促进和保障海运事业发展,海事争议解决机构应运而生,中国海仲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扬帆起航。60年来,中国海仲不断锐意进取,一步步成长为国际重要海事仲裁机构,为丰富我国和国际海事、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、保障国际航运与贸易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。新的时代背景下,中国海事仲裁事业正迎来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,责任重大,发展空间广阔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,中国海仲将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在国际化发展、专业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再整装、再出发。

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指出,长久以来,海事仲裁在航运业、造船业等海事相关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,60年来,中国海仲在规则完善、仲裁员队伍扩大、受案量等方面不断发展,新时期迎来了新的机遇:一要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;二要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争端领域的国际话语权;三要努力为我国航运法律规则制度提供创新和完善,为国际贡献更多的“中国制度”。海事仲裁业与交通运输业具有高度内在契合性,今后交通运输部将继续为提升海事仲裁公信力提供必要协助。

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工作处处长石海在主旨发言中表示,中国海仲成立标志中国海事仲裁事业从无到有的过程,六十年的发展发挥着独特作用。随着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,仲裁需要适应世界变化,进一步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话语权。中国海事仲裁应借鉴有益经验,利用我们国家广泛的经济、贸易、投资活动,把我们的文化向外推广,挖掘自身优势,制定中国规则,形成有独特中国文化特色的规则体系。中国海仲自2017年独立运营后,已做了大量的积极工作,今后司法部会尽最大努力支持中国海事仲裁事业发展。

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主审法官、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郭载宇受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、国际商事法庭法官王淑梅的委托作主旨发言。他以“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新近动向”为题,围绕 “通过海事立法、司法相关规则进一步完善支持海事仲裁”“对包括海仲在内的仲裁事业的进一步支持”“新加坡调解公约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”三个方面介绍了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的新动向。

中国海仲秘书长顾超在以“战略创新引领中国海事仲裁事业发展”为题的主旨发言中表示,中国海仲在60年的发展中积极践行精品化战略,做了大量努力:一是将裁决质量视为核心;二是加强仲裁与司法对接工作,推动仲裁司法环境的改善;三是积极代表中国海事仲裁界发声;四是放大公共法律服务功能;五是调整业务布局;六是探索智能化办公及网上仲裁。同时,为满足当事人的需求,中国海仲在保持海商海事争议解决特色的同时,也积极向多元化战略转变,将业务优势向广泛的商事领域延伸。他建议,立法司法、行政主管部门及商协会、企业及律师队伍应发挥合力,共促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发展。

本次圆桌会议围绕“新时期发展海事仲裁事业的使命责任与策略路径”“新时期海事职业共同体如何共促海事仲裁事业发展”两项议题展开讨论。

中国海仲秘书长顾超在闭幕辞中表示,中国海仲将与各界代表一道,更加努地推动中国海事仲裁事业发展,为广大海事实务界搭建研讨平台,传播中国海事仲裁理念,在国际舞台上建立“中国制度”。

据了解,今年恰逢中国海仲成立60周年。本次会议是中国海仲继往开来、辞旧迎新的一次重要会议。中国海仲表示,将以本次会议为起点,在我国不断向海洋强国、交通强国迈进的新形势下,大力发展我国海事仲裁事业,将海事仲裁做强做大,迎接中国海事仲裁事业的新时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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