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日来,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安庆港作业码头陆续复工运营。为了让港口企业尽快复工,安庆市港航管理部门出台港口码头复工指导意见,研究部署港口码头复工运营期间新冠病毒防控工作,一手抓疫情防控,一手抓复工生产,全力保障水路货物运输畅通。
港口生产复工前,一方面开展辖区港口码头复工调查摸底,了解各港口码头船舶和货物压港情况及复工需求,一方面指导港口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,要求港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实行“一对一”的方式,严格返岗人员的健康核查和进出港车辆司乘人员、靠港船舶船员等在港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工作,全面准确掌握在港人员健康状况;备齐体温计、红外测温枪、口罩、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护物资;在码头复工前全面开展作业区、港口设备设施消毒,做好隐患排查整改,达到复工运营标准。
港口生产复工后,要求港口企业必须做到:实行港区封闭管理,一个码头只开放一个出入口通道,设置检测卡口,落实人人戴口罩,严密人员健康监测,落实工作人员每日不少于2次、司乘等其他人员进出港每次必测的体温测量,落实车辆进出港和作业区、机械设备设施2次以上消毒处理;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港区,严禁靠港船员离船上岸,严禁集中聚集;科学有序组织作业,落实岗位防控措施,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和上报工作。疫情防控期间,对复工运营港口企业,港航管理部门取消双休日,安排专人负责指导,加强现场监管,及时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情况。
据了解,目前安庆港21家港口企业(其中4家为船舶港口服务单位)中,除承担保障民生需求的7家保留港口码头正常运营外,现4家已顺利恢复运营,3家正在积极开展复工运营前相关准备工作。